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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下使用“老太太”称呼53岁老板被辞退 法院:公司违法

2022-09-15 14:41:12来源:站长之家  

据京法网事公众号消息,今年3月12日,在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的张某接到了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而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之一竟是因为他在与同事微信私聊时,称53岁的公司女领导李某为“老太太”。

张某不服公司的决定,向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款项。2021年6月10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书,认为张某亦未直接在微信群中使用不当言辞称呼上级领导,故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据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三万元。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将纠纷诉至北京大兴法院。

法院表示,从工作岗位看,张某的工作岗位为后勤部门经理,属于中下层的管理岗位,而非高级管理人员,其言论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影响范围,均相对较小。

其次,从张某言论的内容看,“老太太”一词并不具有贬低或侮辱性的含义。而结合该词所指向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性别、年龄情况,亦不足以认定张某使用“老太太”一词称呼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不尊敬或侮辱含义。

从张某发表相应言论的语境来看,其当时是在与小胡进行单独沟通,双方谈话的气氛比较宽松、用语比较随意,对张某的相应行为予以严厉处分,显然属于反应过激。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公司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两万七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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