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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资讯:灌云县同兴镇廖春记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成立 注册资本0.8万人民币

2026-09-02 06:46:18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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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灌云县同兴镇廖春记食品销售店(个体工商户)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廖春,注册资本0.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签: 法定代表人为廖春 个体工商户 灌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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