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门见山表明一下自己的立场:
1、认为这是久游枪稿的,滚蛋。
2、久游,就算你服务器再烂、客服再不好、运营再差、再多玩家骂你们……作为业内的同行和竞争对手,我一如既往的挺你。
一、事件的始末,——了解久游与T3纷争的人可以跳过不看。
2007年7月,中国游戏产业又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如你所知,就是韩国T3、久游网、和九城之间关于《劲舞团》、《劲舞团2》两款游戏商标、分成费用、用户数据等等事宜的争端。
这件事得从2007年6月九城宣布拿下《劲舞团2》的代理权说起。众所周知这款游戏的前作,——由久游戏网运营的《劲舞团》目前在国内拥有超高的人气,不但是久游网最大的收入支柱,更是休闲类网游的一大标杆。
近一年多来,大大小小的游戏公司或代理、或自主研发,总之都对《劲舞团》的市场虎视眈眈,妄图来分一口肉吃。——当然,或成或败,都没对久游网造成什么致命的威胁。不过,由《劲舞团》开发商T3亲自出手打造的续作出来以后,这局面会不会改变却难说得很。为什么呢?因为长江后浪推前浪,按照这么多年来游戏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续作顶替前作的案例屡见不鲜。
比方说,2006年一传出暴雪要把《魔兽世界》的资料片《燃烧的远征》给其他代理公司,国内的玩家们立刻欢呼雀跃仿佛看到了九城的倒闭。——虽然《燃烧的远征》另寻代理商只是九城自己的炒作而已,但是从中不难看出,小小一个资料片都能被认为“牵扯公司存亡”,何况T3推出的还是正经八百的续作,而且还真签给了久游以外的公司。这不摆明了是勒着久游的脖子让丫上吊呢么?
T3之所以这么干,从公开的文字来看,是因为它与久游网之间相互不满。久游网指责T3借开发防沉迷系统的由头敲诈勒索;而T3对久游网拖欠分成的行为恨之入骨。所以,最终,为了“惩治不法之徒”,T3决定还以颜色,它代表月亮,将《劲舞团2》的代理权签给了九城。
久游当然不干,此前业界传闻九城要收购久游的事就已经让它咬牙切齿差点闹上法庭,现在居然命门还掌握在这“杀父夺妻”之仇的敌人之手,那还了得?于是立刻放出消息说自己手握《劲舞团》的注册商标,我不管你九城签的是T3的亲儿子还是哪里冒出的私生子,总之不能跟我用一样的名字。
我猜,打从当初久游知道T3要开发《劲舞团2》时候就已经留了这一手。但是T3对此仿佛全然不知,作“莫名惊诧”状发表了份声明痛斥久游网不厚道,进而“三管齐下”:一方面称要讲久游网告上法庭;一方面称,保护玩家是T3目前首要的任务,并强调“将竭尽所能”;还一方面称九城必须支付2000万美元的《劲舞团》接盘费用,并威胁“否则连《劲舞团2》都不给”,——但是呢,T3称这件事依然“纯属T3、Yedang 和久游网的三家公司之间的事情。”
从目前公开的文字来看,这件事的结果是“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大阪证券交易所日前表示,将暂缓久游网的上市进程。目前尚未制定出新的时间表。”也就是大家理想中的完美结局:
大恶人久游常年拖欠合作伙伴分成费用,还背着人家私下搞小动作注册了人家产品的商标,最后落了个恶有恶报的下场,不但续作没签到,而且还被人家指着鼻子说“不再与久游网续签《劲舞团》许可协议”,最终连上市计划也搁浅。
但是,等会!大伙儿冷静一下先别忙着鼓掌,因为这件事恐怕不那么简单。
二、民族大义和商战小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在我看来,久游拖欠T3分成费用也好,T3敲诈勒索久游也罢,包括后来双方你来我往的声明大战,这些都不过是商战的小节,根本就无关紧要。——问题根本在于,韩国以及日本等等国家的游戏公司,都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把网络游戏卖到中国来的?
2004年前后,有一韩国负责游戏出口的组织找咱们的游戏工委谈游戏引进的问题,这韩国组织的负责人曾伸出一根指头,用轻蔑的语气对我们游戏工委的主任说:“你们中国的游戏,如果卖到我们韩国,版权金也就1美元。”为什么呢?这位韩国组织的负责人严肃的说道:“因为你们中国的游戏太垃圾了。”进而得出的结论是:“你们中国的游戏产业要想发展,就非得引进我们韩国游戏不可!”
一席话说得仿佛韩国网络游戏就是咱中国游戏产业的救世主,仿佛咱们不五体投地顶礼膜拜就对不起人家韩国网络游戏这些年来的“悉心栽培”似的。——而且我可以负责的说,从2004年韩国SB说出这翻话之前很久,一直到今天,韩国人从来都是抱着这种心态来看咱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的。
但实际上,2004年韩国网络游戏市场是个什么状况呢?根据公开的资料谁都能看到,那会儿韩国每年问世超过500款网络游戏,除了卖到中国的,韩国本土能活下来的不到10款。大批的韩国游戏公司一共就10来个人7、8杆枪,贷款弄个完成度不到10%的垃圾,拿着长达5年、10年的所谓“发展计划”来忽悠咱们国内的代理公司。骗到版权金以后却不兑现承诺把把游戏开发完善,而是另起炉造再做一款新游戏接着从咱中国其他公司那里扎钱。
今天咱们国内的游戏媒体上,隔三差五就宣传说什么韩国这游戏之父、那游戏之母一天到晚跳槽到这里、那里起新公司出新作品,说得仿佛韩国游戏大师们在造福全人类似的,但其实,不过是换张名片继续到处扎钱而已。不客气的说,从2000年到今天,韩国的网络游戏在内容和内涵上压根就没有过哪怕一星半点的提高,提高的仅仅只是游戏画面、代理金和扎钱手段而已。
同样是给一款游戏推出续作,韩国人眼中咱们“太垃圾”的国产游戏是怎么做的?当初网易的《大话西游》不过是个聊天室,而等到《大话西游II》出来以后已经脱胎换骨成了一款名副其实的游戏。完美时空从《完美世界》到《诛仙》一步一步走过来,是在不停的包容更多游戏内容。金山从《剑侠情缘》到《剑侠情缘II》的发展是哪里跌倒在哪里重新爬起来。史玉柱的《征途》从根本上颠覆了玩家甚至从业者以往对网络游戏的认识和理解……你可以说国产游戏垃圾,但你不能否认国产游戏一步一坎在艰难的前行,起码态度是诚恳的。
韩国的游戏公司又为什么要推出续作呢?
你盛大把《传奇》做火了,好,合同期满了我要续约金翻倍,你签不签?你不签我把《传奇3》签给别的公司;
你新干线把《仙境传说》做火了,好,合同期满了我要续约金翻倍,你签不签?你不签,我把《仙境传说2》签给别的公司。你还不签,好,我连《仙境传说》都不给你做;
你久游把《劲舞团》做火了,好,合同期满了我要续约金翻倍,你签不签?你不签,我把《劲舞团2》签给别的公司。你还不签,好,我连《劲舞团》都不给你做。你反抗是吧?你反抗我就告你,闹得你上不了市,闹得你关门大吉。
我承认,盛大可能的确拖欠过Actoz的分成不给,新干线与Gravity(《仙境传说》开发公司)可能存在不为人知的矛盾,而久游背着T3注册《劲舞团》商标的事也确实不厚道。我也不反对,说商业合作要信守承诺,所以我国企业至少不是那么的理直气壮。
但是,信守承诺起码要建立在互利互惠,长远发展的基础之上。2005年我在的公司与国际著名饮料品牌百事可乐谈合作,当我们提出可以在游戏里让玩家获得名为“百事可乐”的道具时,竟意外的遭到了拒绝,他们认为,我们的游戏背景年代里根本不可能存在百事可乐,所以这会使游戏显得突兀。而如果商业合作会对企业的品牌有负面影响,那么他们宁可不要这样的合作。
对比之下,韩国游戏公司把游戏卖给我们是为了什么?仅仅是因为巨大的商业利益。韩国游戏公司开发续作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用于要挟我们付更多的签约金!人家已经步步进逼、变本加厉、蹬鼻子上脸、完全不顾合作伙伴的死活了,跟他们还有什么商场上的小节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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