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会的第一地点不远,离公司步行二十分钟左右路程,我很喜欢步行,夜风会将我不羁的发型吹得更狂放,更有型——当然,按奈期待+不安的心情也很有必要。现在是七点整,过去七点二十,还有十分钟以男士的最佳风度等待女士姗姗来迟。
一切都很美好,除了遇到极光这件事。她的家和我的幸福之地同一个方向,在公司二十五分钟路程之外。这个女人是从来不打车上下班的,大概是为了抵挡长时间办公室工作对她窈窕身姿的损害吧,因此我只有一边走,一边无奈地听着身后甩也甩不掉的高跟鞋走在路上的声音。当时的情景如果被公司某同事看到,他一定会觉得我们两个新鲜仇人一前一后很诡异。
“踏…踏…踏…”
“……”
“踏…踏…踏…”
“……”
最后这像鬼打鼓一样声音终于让我发狂,第六感也提醒我有个对头用不友善的眼光注视自己的脊背极其让人不安。疾走摆脱她不太理智,那会让我气喘、劳累,让我失却平常心和“最佳状态”,所以我选择停步,让她走前面。
一失足成千古恨!等我停下来并等待了2秒以后,我惊恐万分地发现: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站在那里了!直挺挺地竖着让我显得像个木桩,侧身斜倚着栏杆就更白痴十足,背对她等着不妥当,转身面向她也不行。我把手插进裤带又拿了出来,掏出了一支香烟又掏出了手机可就是找不到打火机!我不敢回头,怕面对她置疑的眼睛:“这白痴在干嘛?”
我咽下一口口水,庄严地做了一个决定:既然可以肯定她从狭窄的人行道上与我擦身而过将成为我一生最尴尬的时刻之一,那么我要在那个时候拨通阿怪的电话,臭骂他今天见色忘友,丢下我一个人没事情做,只好去见网友——估计那小子会郁闷成猪吧!
不久——我实在不知道是多久,大概也就5秒吧,她的脚步愈来愈近,携带着一阵淡淡的香风而来,于是我坚决地举起了手机……靠!我居然忘记了拨号!难道今天还要演双簧吗?
发表评论: